■ 观察家

  中央纪委16日上午连发处理三名省委常委的情况通报,虽然均被开除党籍,但公职处分“待遇”各有不同。其中,云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被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江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智勇则连降7级,降为科员。这种“断崖式”降级,招致好评。

  从高高在上的副省级,骤然降至普普通通的科员,与刚刚入职的大学生为伍,这样的处分,因其本身具有的戏剧性效果,引发网民围观。如此巨大“落差”,不用说官员本人可能难适应,连旁观者都颇有些意外。这样一个曾经沧海的高官,会当什么样的“科员”,他能服从管理吗?其上级又是否敢管理?想想都觉得新鲜。

  现实中,一个省委常委和科员之间,有着太多甚至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差别。比如,省委常委一般是有专车的,住房条件也非一个科员所能比。现在陡然而降,在名义的连降7级之下,他原有的那些配套待遇,会统统取消吗?如果没了公车和司机,搬到更简陋的房子里,不知道他会有怎样的感触。

  至于具体的工作安排,想必更是让人“头疼”的事。曾经高高在上的省委常委,突然“空降”到哪个单位,估计单位的同事都有点费神。和这样一个曾经需要“仰视”的高官共事,让他负责打印材料还是接待纳税人办业务?无论哪种情形,想起来都有点“违和”感。

  被降级的省委常委能不能当好“科员”,真是出了一个“考题”,这“考题”在旁观者看来很有趣味性,实际上事关处罚的严肃性和威慑力。既然降级,就必须不折不扣地真降,无论怎么难以适应身份的转换,在“科员”之位,就只能做普通的科员;而不能名义上降了,实际享受的待遇却没降多少。

  公众对这降级的好奇或怀疑,大抵源于类似处分的稀缺性。一直以来,公众只见官员快速晋升,甚至还有边腐边升,却鲜见“断崖式”降级。揆诸党纪国法,官员的升与降,原本就应该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有升就应该有降,理政问事不当,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损失,降级顺理成章,岂能只升不降?

  这一“断崖式”降级也表明,以往在官员的升降管理上仍过于粗疏、宽松;尤其是实际操作中“只升不降”、“多升少降”的做法,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官员群体乃至社会公众的错误理解。

  当然,类似的降级处分,何种违纪对照何种降级,怎么降、降几级等,仍有进一步明确、细化的空间。这其中,严格遵循程序正义,依法依规行事,本着对当事人、对公共利益负责的态度施以惩戒是一层意思,而扩大公开透明,别让公众一味从“涉嫌违纪”、“收缴其违纪所得”这样的简略表述中猜测推断,则是另一层意思。

  无论如何,此番中纪委对两名副省级官员的“降级”处分,释放出中央在查处违纪官员上的缜密设计。任何官员只要有违纪情形,必将受到相应的惩处。这也是一种再正常不过的政治伦理。

  □胡印斌(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