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

  凭借看似高大上的包装,照搬所谓国外的先进理论,一些低配版的第三方管理团队就敢“上线”,用他们low到极致的价值观、训练方式,训练员工。

  9月10日,宝鸡一网友在微博发文称,位于宝鸡市某家装公司对未完成销售业绩的员工集中胸前举牌拍照,牌上写着“混吃混喝奖”和“警示牌”,警示牌大致内容是没完成任务,拖了后腿,以此为警示,并勒令其他员工在朋友圈中转发照片。

  为了让员工提高业绩,一些企业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罚员工下跪的,有让员工忍受胯下之辱的,更有甚者,勒令员工喝马桶水。此番,又让员工挂牌“示众”。这种侮辱员工的行为,到底何时休?

  不过,按新闻里的说法,事件的主导者是用来给员工培训的第三方营销团队。毫无疑问,该营销团队的这种做法,已经涉嫌侵犯员工的名誉权,此举与游街示众一样,是侮辱人格的行为。事实上,营销团队在朋友圈上传这种照片,其传播效应比传统的街头示众更甚。因为“街头示众”看到的人有限,可一旦照片“上网”,即使远在千里之外,这些员工的爹妈、亲戚朋友,包括世界各地的网友,分分钟也能看到。该营销团队这种做法,对员工们的伤害何其之大?

  不仅如此,该营销团队还要对他们进行体罚——男的做两百个俯卧撑,女的做两百个深蹲。《劳动法》第九十六条明确规定,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

  如此看来,本来用人单位是想请专业人士来提高一下员工素质,结果却请来一个法盲团队,一些法盲老师,侵犯了员工权利、侮辱了员工人格。

  眼下,凭借看似高大上的包装,照搬一套所谓国外的先进理论,一些低配版的第三方管理团队就敢“上线”,一些名不副实的“导师”就敢讲课,用他们low到极致的价值观、训练方式,训练员工。对此,新京报曾刊发评论,呼吁建立更严格的培训行业约束机制,把一些“黑培训公司”清理出去。此番“示众”事件,再一次表明其中的必要性。

  当然,关于第三方营销团队的说辞,也只是这家公司的一家之言,不排除是公司在推卸责任。

  归根结底,企业与员工之间是平等的合作关系,那种把员工看做自家“奴才”的管理者,大概还活在旧社会。

  □陈小二(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