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更正】

  12月1日A07版《出租大院住户入住新居》(责校:李立军 责编:张太凌)一节,第1段第4行中“靠近铁房山线”应为“靠近地铁房山线”。

  本报谨就以上错误和疏漏向读者和相关单位、人士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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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目编辑:李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