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D揭江歌遇害最后10小时:房东称嫌犯或在天台喝酒等人。新京报动新闻。

  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江歌案”在东京地方裁判所第426号法庭开庭。整个审理将持续至18日上午结束,12月20日下午进行宣判。

  开庭后,检方和陈世峰的律师双方分别陈述经过。检方指控了两项内容:第一,陈世峰发短信恐吓刘鑫,要把刘鑫穿内衣的照片和视频发到朋友圈、发给刘鑫父母;第二,杀害江歌。

  对于第一点,陈世峰承认恐吓罪。但对第二点,他否认蓄意谋杀。辩方称,刀不是陈世峰准备的,是刘鑫递给江歌的。江歌在门外见到陈世峰时,刘鑫曾说,“好可怕,把这个拿上。”然后把门关上,江歌无法进入。

  

▲犯罪嫌疑人陈世峰。

  至于此案最大的疑点,陈世峰是如何把江歌杀死的,其辩护律师称,江歌拿出刀去刺陈世峰的脖子,被逼无奈的陈世峰感到绝望,反过来把江歌给杀了。而且,陈世峰辩解称“第一刀的时候,自己是不带有杀人动机的”。尽管随后又刺了9刀,但“(与第一刀)没有因果关系”。所以陈世峰辩称自己是杀人未遂。

  五点疑问待解

  江歌案开审,控辩双方进行质证,是必须程序。但随着控辩的进行,呈现给外界的疑点也越来越多。今日,从庭审现场传出的消息看,疑点主要集中在以下5处:

  1.凶器从何而来?

  辩方:则称刀是刘鑫递给江歌。

  检方:刀是陈世峰拿来的,在陈世峰所在大学研究室中发现了刀具的包装套,没有找到刀;

  显然,刀的来处不同,对判定陈世峰是否故意杀人至关重要。

  2.刘鑫有无锁门?

  辩方:刘鑫在报警过程中曾说出一句“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是否锁门,使江歌无法进入房间,不仅影响公众对刘鑫的道德评判,法律上或许也有不同说法。而这是否可以据此判定刘鑫把门给锁上了?

  3.陈世峰去江歌住处的动机是什么?

  辩方:陈世峰辩护律师回应,陈世峰去江歌的住处是为了找江歌,不是与刘鑫商量恋爱问题。

  

▲江歌家靠近电车车轨,晚上行人较少。

  控方:2016年11月2日下午4点48分到5点,都营地下铁新宿线新宿站到神保町站的电车内,陈世峰用微信给前女友刘鑫发送其身着内衣的照片,同时发送消息威胁:“我可以联系你妈妈,也有你爸爸的联系方式。可以不在朋友圈里散播,发给你父母就行。视频聊天也有,想看吗?”

  4.蓄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

  辩方:江歌拿出刀去刺陈世峰的脖子,被逼无奈的陈世峰感到绝望,反过来把江歌给杀了。陈的辩护律师称这是正当防卫。

  控方:主张陈世峰为蓄意杀人,指出陈世峰当天带了可以换的衣服;跟平时不一样,陈世峰避开了离家最近的车站,而是向前多走了两站后,买票坐电车;在陈世峰所在大学研究室中发现了刀具的包装套,没有找到刀;案发前,陈世峰在江歌所住公寓三楼等候。

  5.后面九刀与第一刀有没有因果关系?

  辩方:陈世峰称,“第一刀的时候,自己是不带有杀人动机的”。尽管随后又刺了9刀,但“(与第一刀)没有因果关系”。

  第一刀到底有没有杀人动机,跟后面的9刀有没有因果关系?这也迫切需要解答。

  虽然案子已经开审,但这仅仅是第一天,庭审要一直延续到15日,宣判要到20日。对江歌母亲江秋莲,对关系此事真相的公众,甚至对刘鑫本人,还需要继续等待。

  尊重事实和法律程序,切忌道德狂欢

  不过,由于江歌案已经引发大规模人性探讨,一些网友正在急于从庭审中,找到刘鑫与陈世峰“人性泯灭”的证据。

  比如,辩方律师称,刘鑫在报警过程中说了一句“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于是很多人笃定刘鑫就是故意把门锁上,之前的“开不开门”是赤裸裸的撒谎;比如,陈世峰说第一刀与随后九刀没有因果关系,也点燃网友怒火,直斥其“异于禽兽者几希”。

  庭审中控辩交锋,再次引发一轮道德审判。有人甚至称“刘鑫与陈世峰确实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江歌生前在日本租住的公寓。

  但要看到,这些细节,毕竟都只停留于庭审中的质证环节,而且,辩方律师有责任为被告说话。事实与真相到底如何,还有待更多证据与证人的出场,目前的庭审还无法给出更多判断。

  今天的庭审,只是刚刚开始。要知道,本案中的重要证人刘鑫并未出场,她接下来的到庭,会否带来新的证据或说法,甚至案情会否因此而发生变化,都是眼下无法预知的事。而无疑,刘鑫的证言将十分关键。

  还有,对于几大疑问之一的“谁先刺人”与“第一刀与后面九刀有无因果关系”,如何求解,也需要进一步尸检,而现在这项重要的工作也尚未进行。

  上午的庭审,主要是检方与陈世峰、陈世峰辩护律师进行质证。但最终的判决,需要更多的人证、书证与物证来决定。接下来,还将有更多与此案相关的证人与证据出现。

  江歌案开审,所有围观网友都希望看到一个正义的结果,严惩陈世峰,甚至追究刘鑫的责任。但法律的权威在于证据,在江歌案正式宣判之前,我们能做的,就是期待法律能给江歌、给江秋莲乃至本案所有的人一个公正的说法。

  文 | 王言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