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纠错】

  12月14日A03版《自建房火灾:不能再让电动车“埋雷”了》(责编:孟然 责校:李立军)一文,第1栏第1行中“今天凌晨”应为“昨天凌晨”;第2段第1行“大兴11·8火灾”应为“大兴11·18火灾”。

  本报谨就以上错误和疏漏向读者和相关单位、人士致歉。

  挑错热线:010-67106710

  栏目编辑:李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