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州市文明办官方微博截图

  又有机关单位官微出事了?“为我万宝(PGong)打call”日前,永州市文明办的一位工作人员用单位官微发出这样一条微博。当有人问起“你们单位还可以这样做啊”的时候,她回复道:“是啊,特别好,不服吗,不服自杀”。

  不过就在今天,永州市文明办已经发布通告,对该员工进行严肃批评教导,并责令检讨。

  实际上,一些官微“出事”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此前,榆林公安局官微便冒出了“家里人又违法了吧?来找公安的茬”这样的神回复。

  有人说,官微也是有人在负责,难道就不能允许有点私情吗?这当然是没问题的,谁都不喜欢一板一眼毫无生气的微博,可是有艺术性却不能毫无原则性。特别是对机关单位官微而言,其本质上还是传播严肃信息的窗口,只不过是利用互联网的平台更具口语化而已。

  机关单位官方平台,不是个人的出气筒和表白神器,坐在单位的电脑前,得先学会正视自己的身份,因为你代表的是一群人,是公共部门。官方微博是完成自己的职责的地方,而不是表达个人喜好的地方。

  但假公济私的员工有责任,涉事单位同样无法甩锅。试问,为明星打call,这样的“官方消息”发布出来,审核机制在哪里?一个微博管理员,就可以全权做主?

  

  ▲周某在用官方微博发布后又在自己微博上发布消息。

  在互联网愈发蓬勃的今天,政府机关单位的官微越来越成为一个大窗口,这更对政府树立官微概念,建立自己的官微审核机制提出了要求:厘清微博信息管理人的责任和义务,尽量分工合作,同时每一道工序都应该严格把关。在对官微运营人员的培训中,也应该教其保持克制和理性,不能让这样的“情绪化写作”伤了官微的公信力。

  本质上,机关单位官微就是利用现代化信息工具传播官方信息,与公众互动的机制符号,它不能成为管理人员“私微”。对官微之类工具信息发布,也应具备“发言人素养”,也该有缜密审核,有着机构发言的审慎,而不是都交由管理员个人全程控制。

  可以想见,若用机关单位官微给PGone打call之类的离谱情形出现后,只是简单处理下涉事员工,对官方公共发布平台的机制化管理不彰,那其离规范也注定还有些距离。

  文 | 李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