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关注全国两会系列评论之七

  领事保护立法化、领事认证费用大幅下调等,都让领事服务更贴近民众,也能增加民众的获得感。

  据新华社报道,昨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外交部专场记者会上,外交部部长王毅宣布了三个利好消息:一是推进领事保护与协助的立法;二是在已经开通领事服务热线、微信、微博等平台基础上,将推出领事服务手机APP,使民众享受更便捷的服务;三是公民在中国所有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费用将统一大幅下调,降幅达到三分之二,民众和企业受惠达上千万元人民币。

  王毅部长披露的领事保护和服务惠民“大礼包”,无疑熨帖人心:我国的领事保护与领事服务,从无到有,从行动转变成机制,是我国海外利益不断扩大的产物,也是我国贸易与投资、国际旅行与人文交流等海外活动不断增加的结果。而上述举措就顺应了该形势,也会给民众带来切实便利。

  将时间线拉长就会发现,这些指向立法、降费的举措也是“因时而动”:外交部于2006年开始设立领事保护处,并于2007年推出《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指南详细列举了可获得领事保护的19种情形,在制度结构上首次构筑了与国际社会通行做法一致的保护网,在东帝汶撤侨、黎巴嫩撤侨和汤加撤侨及解救中国公民在境外被绑架和劫持等突发事件上,也反应及时,取得良效。

  但这终归是属于部门的咨询性、非约束性指导文件,法律效力弱,对其他部门行为的协助义务很难“越格”指定。2007年版的指南之后又更新成了2015年版的指南,但其法律地位仍没有变化,这已不适应当前的中国外交格局。

  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格局,可用“大外交”概述。新时代的“大外交”主体多元化,从官方外交到政党外交、民间与公共外交、军事外交、经济外交、文化外交、人文交流外交,行为主体呈现跨部门、跨区域、跨公私的多元一体局面。

  这一变化投射于领事保护与协助方面,就需要多部门协同联动。这意味着,仅靠驻外使领馆的领事服务处,已很难适应新时代下的多样化领事保护与协助的需求。

  领事保护与协助的立法化,是适应新时代“大外交”格局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必须有的“标配”,更是贯彻与落实我国“外交为民”理念的法律保障。

  领事保护立法化,也是现代化国家都得面对的重头工作。这有利于提升大国形象,对中国提高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作出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贡献与提出“中国方案”,也异常重要。到头来,这也能凸显外交内含的“服务属性”:毕竟,对中国公民的领事保护能更系统、更完备也更有力。

  而大幅下调领事认证费用,推出领事服务APP,也与个中的“为民便民”旨归和加强服务态势契合。在公民“出境游”、企业“走出去”日益频密的背景下,在移动互联网改变了政务服务载体的语境中,顺势而为地在“便民”上做加法,其意义不言而喻:拿民事和商事类领事认证书收费标准大降来说,这呼应了对外交流日益频密的需要,也必然能降低领事服务的获取成本。

  领事保护与领事服务水平,是大国外交的一张名片。而领事保护立法化、领事服务移动化、领事认证费用下调,都让领事服务更具“问题导向”、更贴近民众,也直接体现了“外交为民”的本质。可以预见,这些惠民举措激起的舆论反应,也会是民众更多地化获得感为认同感,变期许为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