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

  

  在高校中,不同学科的不同专业,课程教学应该体现不同的特点,像职业院校创业学院的许多课程,的确应提倡国际教育界通行的learning by doing(“做中学”)。

  最近,浙江某高职院校创业学院一名有7门功课不及格的学生,因创业表现优秀,最后学校经研究破格让他如期毕业,还推荐该生参评浙江省优秀毕业生。这事一经该校创业学院副院长在一次电视采访中披露,旋即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据我从网上看到的情况,这件事争议甚大,持批评意见者居多。一是觉得学校这种做法与现行规定不符,对其他学生不够公平;二是担心学校此后产生一种错误的导向,让学生忽视学业,等等。

  的确,一个高校学生能否毕业,事关重大,理应严格执行事先制定的制度。因此,这个学校的做法,从程序公平的角度来看,有明显瑕疵。舆论有关政策导向的批评,也不无道理。

  尽管这所学校的做法瑕疵明显,但是,我们应注意到,这是一所职业院校的创业学院,学校积极鼓励学生参与创业实践这个大方向是正确的。这位同学有7门课不及格,有可能是该同学过多参与创业耽误所致,但以我在高校多年体会,这个问题往往比较复杂。

  比如,高校中的许多专业课程设置本身不够合理,教学内容老套陈旧、教学方式单调,不利于调动学生积极性,尤其考试方式死板,更无法全面评价学生对一门课程核心内容掌握的真实水准等等,这些规定的合理性,本身是值得反思的。

  当然,这里所讲的,只是高校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我不了解这位同学7门课不能及格的具体原因。但是,我们无法否认当前高校在人才评价系统中存在一些痼疾。

  作为一名职业院校创业学院的学生,如果真在创业中做出突出成绩,那这种优异的创业能力本身也是对他学习能力的一种评价,只要是学校充分征求意见,在校内形成共识,学校作为一种特例适度变通,可能利大于弊。

  该校创业学院副院长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该校出台的新规定“学生可以用创业的业绩来申请某些课程免修、免听、甚至免考”。这个规定,在我看来,是给支持学生创业提供了具体的制度保障。

  在高校中,不同学科的不同专业,课程教学应该体现不同的特点。同时,一个专业,针对不同的学生,也应该有因材施教的培养方法。课堂教学只是学习的一种手段,像职业院校创业学院的许多课程,的确应该提倡国际教育界通行的learning by doing(“做中学”),对于一些能力突出的学生,允许他们采用更适合自己的情况,更多样的学习方式,可能更有利于实现既定的培养目标。

  □王天定(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