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图文无关。图/视觉中国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来电显示”有了升级版,不但能够显示号码的位置、运营商信息,还能显示特殊的“标记”,比如有的号码就被标记了广告、骚扰、诈骗电话,这方便了用户的选择接听,但同时也出现了恶意标记现象。

日前央视就报道,有的公共服务单位甚至政府部门的电话,竟被标记为“诈骗号”“骚扰电话”。广西公安厅的一个号码,就在一款名为“触宝电话”的手机App中显示为“诈骗钓鱼”,而在“搜狗号码通”的手机App中直接显示为“诈骗”。河南省公安厅的一个号码被360手机卫士鉴定为“骚扰电话”。

毋庸置疑,在推销诈骗电话屡禁不绝的语境下,“号码标记”这种反骚扰工具有其值得肯定的地方,但是,其所存在的技术漏洞及监管缺位等问题,也该引起警醒。

比如,平台对被标记号码的真实性缺少审核机制,存在“十分随意”、“把责任甩给了用户”等问题。如果人人都可以随意标记,就为恶意标记提供了空间。部分献血热线、举报电话以及多个地方公安部门的电话被标记为“诈骗钓鱼”、“骚扰电话”,就证明了这点。可以预见,有些商家也会借这种“黑技术”,把竞争对手的客服电话标记为“骚扰”或“诈骗”。

公共部门的电话若遭恶意标注,可能会耽误大事。即便是个人电话,任由他人“标记”,也有知情权被侵犯的嫌疑。《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有些手机软件的号码标记服务,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

根据很多APP设计的规则,号码遭错误或恶意标记后,用户也能查询到号码标记的源头,但需要向平台支付一定费用才行。

既然“号码标记”已成为一种有偿服务,软件商、平台就有保护用户权益的义务,就应该有合理的技术手段以及健全的审核机制确保被标记的真实性。换句话说,用户的号码被标记错了,居然还需要申诉、花钱才能取消,这真的合理吗?这种过高的维权门槛,也有侵犯消费者权益之嫌疑。

号码标记不应该成为灰色地带,对其相伴而生的“恶意标记”等问题,有关部门的监管显然不应该缺位,而应依法督促服务商在技术层面加以完善,建立审核机制,保护电话机主正当权益。

大数据时代,对号码标记的审核操作,在技术上应该不是问题,而服务商应该承担的经济成本,也不该转嫁给电话机主。

□马涤明(媒体人)

编辑 陈静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