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自微博截图。

据中国青年网报道,近日有学生反映,闽南理工学院学生“纠察队”在检查女生寝室是否使用违规电器时,有男生队员强行翻女生衣柜,引起女生不适。

2018年12月29日,该校校园警卫纠察队发布声明,称检查时未出现队员不经询问或私自强行打开同学柜子的现象,同时对男队员查女寝、夜间检查、“态度不够亲和”等问题表示歉意。

有过高中、大学经历的人,都会或多或少地经历过查寝室现象,有检查卫生的,有检查大功率电器的。正如该校相关负责人所称,活动目的是检查违规电器,避免对同学们造成危险,“出发点是好的”。

学校作为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部门,自然对学生乃至教师享有一定的管理权和惩戒教育权。检查寝室卫生、杜绝使用大功率电器无都属于学校行使管理权限。即便一些大学生已经成年,但依然不能藉此规避管理。如果忽视了学校的这种权限,一味地强调学生的自由,也会导致混乱无序。

但在法治社会,任何权力都是有边界的,行使者不能突破界限而侵犯他人权利。而大学寝室既有公共属性,也有私密属性。公共性在于每个寝室均有多名学生住宿,室友间应互相尊重,保持公共场所卫生,维护公共场所安全。同时,寝室还是学生的休息场所和存放个人物品的场所,这决定了其一定程度上是类似于住宅的隐私场所。

▲闽南理工学院宿舍区。图片来自闽南理工学院官网。

作为学校的“纠察队”,其在校方授权下,即便有权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但仅限于与公共场所安全、卫生相关的范畴,不能逾越这种边界而侵入个人领域,否则就有侵犯隐私权的嫌疑。

存放学生个人物品的衣柜,完全属于个人领域。无论男女,其对个人衣柜都享有排他的管理权和使用权,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翻找查看。如果强行翻看,势必引发矛盾和纠纷。

稍有常识者都知道,对个人生活的住宅、存放个人物品的衣柜、储存个人信息的手机进行检查,必须有执法、司法机关依法进行。

如根据刑诉法,为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除非紧急情况,搜查时应出示搜查证,搜查女性的应有女工作人员进行。根据民诉法,人民法院有权对老赖及其住所、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除此之外,他人无权擅自行使“搜查权”,强行翻看个人物品。如果违反,可能承担民事侵权、治安管理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学校要管理、服务如此多学生,在开展工作时自然会遇到纷繁复杂的难题。但也不能以“为学生好”而随意“闯入”个人隐私领域。既有辱斯文,也涉嫌违法。其实,校方完全可以用更好的方法来行使管理权,如在宿舍加装更精准的过载保护器以限制使用大功率电器。从而避免突击检查、“搜查”时引发抵制和冲突。

□史洪举(法官)

编辑 孟然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