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23日,在一列北京开往天津的动车上,因男子李某霸座,并且态度恶劣,同车乘客刘某便“见义勇为”地冲上前动手教训了李某。监控显示,刘某先是抽了李某一耳光,又踹了他一脚,几拳下去造成李某眼部轻伤。近日,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还要赔偿李某6万元的医疗费。


微评:“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见义勇为本是侠之风范,可法治社会下,以暴制暴只会自食恶果。带离、限乘、行拘、曝光——对付“霸座男”的方法太多了,何必用拳头?况且,李某的霸座行为并没有给公共安全带来多大威胁,交给乘警就够了,动辄挥拳头,很难说是正义爆棚还是戾气爆发。在公共场合,面对非暴力事件,动用暴力平息,不是帮忙,是添乱,无益于乘车秩序的维护。


思凝(媒体人)


编辑 孟然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