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发生在扬州的考古人员被城管殴打事件,连日来引发舆论关注。此事虽然以涉事城管人员及相关领导受处分的方式画上句号,但它牵出的“番外篇”,却还没完。


此事事发区域是扬州的桑树脚地块。日前有舆论称“当地政府要清场,腾出来让开发商施工”。虽然该说法目前尚未得到当地相关部门证实,但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官网去年11月7日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扬州市本级挂[2018]4号)显示,涉事地块确实在出让之列,土拍编号GZ096;而土拍网去年12月13日发布的《扬州市本级挂[2018]4号成交公告》显示,涉事地块确实已于去年12月12日被某企业以8.63亿元竞得。

▲扬州国土资源局网站截图。

考古发掘工作尚在如火如荼推进之中,目前已发现晚唐至南宋时期的大型建筑遗址群,当地政府就急吼吼地将地块使用权出让,岂不蹊跷?

因为有关企业的竞得,该地块具有了集矛盾冲突于一身的双重性质。一方面,系商住性质;另一方面,扬州市本是历史文化名城,扬州城遗址早于1996年即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而涉事桑树脚地块则正处于扬州城遗址的核心区域。

《文物保护法》第17条明文规定:“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也就是说,未经国家文物局和江苏省政府同意、批准,涉事桑树脚地块本是不得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开发商进行地产项目工程建设的。

近年来,部分地产项目依傍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或人文资源,借助其外溢效应大赚的案例,并不罕见。有些依山傍水的违建别墅群就是这样。到头来,这对生态或文化造成的破坏不容小觑。

把处于全国重点文保单位——扬州城遗址核心区域的桑树脚地块,出让给开发商从事地产项目建设开发,涉嫌违规出让土地。

目前还很难说,当地城管人员殴打考古队员就必定与“卖了可能不该卖的地”有关,但桑树脚地块考古工作自2017年6月已启动,至今时间跨度一年半有余,要说属地城管部门不知情,恐怕令人难以信服,也让人不免循着二者有关联的方向浮想联翩。

所以说,“城管打考古队员”有完,“拍卖遗址”之问还没了。而对于个中疑问,权威部门当及时作出回应解答。

□于立生(媒体人)

编辑 孟然   校对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