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孙女享受“村干部”待遇领工资,河南一村支书被判刑。  新京报动新闻出品

“刘大安被查了!刘大安被判了!”“他家三岁的小孩儿都能领工资。”……近日,河南省商水县固墙镇王店村支部书记刘大安被开除党籍并判刑的消息,在当地引发强烈反响。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经当地纪委调查,刘大安在担任村支书期间,通过骗取截留耕地种粮补贴、虚报骗取干部工资、违规办理低保等方式,共贪污170383元。

在刘大安的身上,“性本善”与“性本恶”都体现得比较充分。报道说,原本想着平日里的“热心肠”能够带领村民集体致富——原是一个充满正能量的角色,谁曾想,上任后的刘大安却一改往日作风,转眼变成了“爱财的村支书”—— 一朝权在手,人性中的正能量迅速被负能量所取代;是人性太脆弱,还是权力摧毁了人性?

权力的成色,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督。村支书刘大安的快速蜕变,除了“三观”问题,缺少有效监督是更大原因。在接受调查时他交代,刚刚上任,他就把手伸向低保金,因为“我是村支书,这低保金还不是我说了算?我让谁拿谁就拿”,其弟弟、弟媳、儿媳的名字都违规进入低保户名册。更以某村民名义申请低保金直接打入其儿子账户。

低保的申请与审批,本应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公示等程序,若按规定操作,一是村支书家的诸多亲戚很难通过村民监督;二是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应该对村支书“不避亲”的问题提出质疑。最荒唐的是,以某村民名义骗取的低保金居然可以打到刘大安儿子的账户上,相关部门连姓名与账户相符的问题都不认真审核,低保审查环节存在如此大的疏漏,无异于纵容村官骗保。

刘大安与村文书共同虚报、骗取耕地种粮补贴款,也得益于程序不规范,过程无监督。“公不公示、怎么公示也是我说了算”,实际上是相关部门“糊涂庙糊涂神”,让腐败村官的贪欲心想事成。

上级监管在某些方面几近虚设,村组织内部的权力制衡、村民监督似乎也很无力。按理说,低保评审、种粮补贴以及村干部工资等敏感问题上,应通过两委班子研究或审查;可按刘大安的说法,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等于说,支部和村委会基本被架空。而他家5岁的孙子、3岁的孙女竟然“享受村干部待遇”,被用来套取干部工资;如果村民代表、村民大会连村财务支出的情况都不能参与监督,村财务也不按规定公开,某些村官的腐败岂不是一种“必然”?

事实上,当前的村官腐败问题,多是上级监管宽松与村民监督无力的结果。特别是后一种情况,最值得反思。而只有将村民组织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基层组织监督的相关政策和纪律条例落实到位,真正赋予村民自治的权力,才能保证村级公权力在正能量的轨道行使。如果村民监督有效,即便来了“爱财的村干部”,他们恐怕也只能“心想”,而难以“事成”。

□马涤明(媒体人)

编辑 杨林鑫    校对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