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

  

  姜慧云副局长“最强”,是因其执行力度“够刚”。

  “这个违法建筑,马上会从地球消失。”近日,湖南株洲中级法院在一次强制执行活动中,执行局副局长姜慧云因这句话走红,被网友称为“最强执行局长”。

  “最强”是因为“够刚”。那句“从地球消失”,乍听俨然“星球视野”式表达,可有趣之余并不浮夸,倒是给人腰板够硬不含糊的即视感。

  在该案中,几名被执行人私下把被法院查封的违法建筑租给他人,后者又进行转租,造成租户众多,租赁关系复杂,执行难度较大。涉事法院通过挨户做工作,并联系政府部门为他们解决经营场所,最终对租户成功清退,清除了违法建筑。

  与很多债务案件可通过扣划银行存款等执行方式不同,房屋腾退、违法建筑拆除类案件需把相关人员和财物从建筑物内移出,往往会遭遇强烈反抗。该案更是因为租户众多、租赁关系复杂而增加了执行难度。

  在该案例中,尤为可贵的是,“霸气”和“温情”同在。当地法院专门成立工作组,对涉及租户逐个对接,解决经营场地,做了充分的前期工作,也体现出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在此基础上,这位女执行局长敢于“撂狠话”有底气也有自信,与“执行难”状态下的疲软印象形成较大反差,让网友们“眼前一亮”,走红也可谓水到渠成。

  法律判决的执行意味着合法权利的实现、不法侵害的结束;相反,生效裁判长期得不到执行,也影响着公正的最终落地,甚至引起舆论对法律效力的怀疑。

  “最强执行局长”之所以受到网友力挺,表明“执行难”问题早已超出司法系统,成为了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也表达出公众对法院通过有效措施早日攻克“执行难”的期待。

  正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最高法与有关部门实行联控、法院可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出国、乘高铁、飞机及相关高消费等措施,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肯定。

  尤其是,法院失去了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追诉权之后,该罪在现实中变得极难启动,很多老赖也愈加有恃无恐。鉴于此,最高法院于2015年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明确了可由申请执行人以自诉形式对其进行拒执罪追诉,从而打开了拒执罪难以启动的口子。有了该罪的现实后盾,执行人员完全可以放开手脚,大胆运用强制措施。

  可以说,随着相关法规的完善和信息的互联互通,老赖的腾挪空间在进一步压缩,执行人员的空间在进一步释放。这时候尤其需要执行人员发挥主观能动性,坚定决心,用姜慧云自己的话说,要提高“战斗力”,唯有此,才能树立起法院判决与执行活动的严肃性,也才能形成震慑,让被执行人不敢赖、不能赖、没法赖。

  □吴元中(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