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截图

或许是觉得这个五一假期有点不够火热,“高管性侵养女案”的当事人鲍某明干脆自己“添了把柴”。据红星新闻报道,之前被指“性侵养女”的鲍某明5月1日连发两条微博,称韩某之前对媒体说谎,并再次否认了“养女”关系。在其中一条“十问韩某”(曾化名可心、可馨、李星星)的博文中,鲍某明称“我一直包容和迁就你,因为等你而至今单身”。

面对鲍某明的“矢口否认”,广大网友的义愤不难想象。在“十问”的微博评论区,几乎都是网友一边倒的谴责和咒骂,甚至还有人疑惑——“你还敢发微博喊冤啊?”目前,鲍某明已将“十问”微博删除,并于今天上午再次发布两条呼吁舆论理性看待此事的微博。

从法律上来讲,哪怕是到了庭审的环节,当事人不仅无需“自证其罪”,而且还拥有自我辩护的权利,可以围绕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陈述自己的依据,反驳对方的主张。简单来说,法律可以反对鲍某明“十问”的内容,却应该保障他“十问”的权利。更何况,鲍某明目前还只是处于配合调查阶段,说话的权利没有受到限制。

同时,鲍某明的“十问”也给观察这起案件提供了另一种视角。回顾本案,从最开始女孩韩某声称被养父性侵长达四年,第一次被性侵时还未成年,到“养父”鲍某明否认女孩的指控,“喊冤”称对双方是恋爱关系,再到有报道披露这更像是“一个自小缺少关爱的女孩向‘养父’寻求安全感的故事”……

在鲍某明和韩某的各自表述中,事实一直是破解本案的稀缺资源,也是舆论沸腾的根本变量。在这个意义上,鲍某明的“十问”,不管其真实性如何,至少可以为还原案件事实提供更多信息。

当然,这并不是说整个调查要被鲍某明的“十问”牵着鼻子走。从“十问”的内容来看,他显然掌握一定的证据,并且有充分的准备。

比如,针对韩某提供的鲍某明往自己身上绑胶带的照片,鲍某明就解释说,“那是很细的白色双面胶,正要把你的画粘在门上”。和很多未成年人性侵案一样,韩某的指控,鲍某明的“十问”,所指向的事实只是发生在两个人之间,环境封闭,外界有时很难调查清楚。即使有图,也不一定说得清真相。而将本来就错综复杂的事实,经由鲍某明微博“十问”,变得更加复杂。

针对网民最多的责问,“你为什么要跟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鲍某明在“十问”中没有否认,因为按照他所声称的恋爱关系,他与年满14岁未满18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虽然突破了网友的道德认知,让人不齿,但并不违法,更不构成强奸。换句话说,他在博文中偏重的是法律层面的自我辩护。

这也正是本案的核心焦点所在。一个不断得到验证的细节是,警方第一次撤案后,鲍某明和韩某发生过一次冲突,在警方的协调下,鲍某明写下了一封保证书:“给我现在的女儿,和未来的妻子”。这究竟是一种怎么样的关系——是父女,是恋人,还是“父女+恋人”?如果是恋爱关系,是否存在诱骗、哄骗的因素,以及威胁、恐吓的情节?只有这一系列事实厘清了,所有的法律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已派出联合督导组赶赴山东,对该案办理工作进行督导,该案件也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之中。事实是破解案情的唯一“钥匙”,也是厘清法律和道德问题的基本依据。对于事实真相,社会舆论和网民情绪也不妨再等等,等等事实,等等权威的调查结论。至于鲍某明的问题,到底属于道德败坏,还是已经触及法律,也需要用法律为其定分止争。

□莫一尘(法律学者)

编辑 胡博阳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