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徐邦印)日前,“黑洞”照片引爆视觉中国版权争议,类似的图片版权问题在体育赛事领域同样存在。马拉松在国内热度不减,几乎每项赛事都会提供照片服务,跑者赛后可以通过参赛号码查询、下载各自的照片,但部分赛事的高清照片需要付费下载。


自己的照片为何要付费下载?组委会与签约摄影服务商、摄影机构的行为是否合规?今天下午,新京报记者独家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来小鹏。来教授就相关问题一一做了解答。


北京半程马拉松购买图片的页面。


摄影机构是否有权收费,取决于合同中具体约定


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包括北京半程马拉松、武汉马拉松在内,多项马拉松赛事在国内同时举行。比赛结束后不久,跑者便可以通过参赛号码下载各自的照片,但不少摄影服务商设置的付费下载选项,让不少跑者望而却步,同时心生疑问:“我自己的照片为何还需要付费下载?”


来小鹏教授指出,摄影服务商、机构是否有权利要求参赛者付费下载,主要取决于和组委会签订委托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如果产生摄影作品,作品性质应当属于委托作品,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但委托人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免费使用。”


来小鹏教授说:“如果作品著作权归属于组委会,当然有权利要求他们付费下载,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如合理使用。”


来小鹏教授提道,赛道上的摄影师需要区分,是受组委会指派,还是业余爱好,还是受个别跑者委托,“如果得到的照片系作品,著作权则根据不同关系而归属可能不同。至于是否谋利,除合理使用外,并不受影响;他们的行为是否合法,也要取决于是否具有上述关系所产生的合法依据。”


是否侵害跑者肖像权,要看有没有合理使用


新京报记者发现,每项赛事的下载照片平台,往往是半公开状态。即便不是参赛者,也可以通过输入参赛号码下载他人照片。许多跑者担心,自己的肖像权会受到侵犯。


对此,来小鹏教授表示,肖像权问题需要视情况而定,“这主要涉及摄影作品与跑者之间的关系;如果摄影作品是跑者的特写等,则可能会涉及跑者的肖像权问题;如果仅是赛事场面,也涉及跑者但并不突出使用跑者肖像,则可能不涉及肖像权问题。”


“如果照片系作品,平台下载且不属于合理使用范围,则可能涉嫌侵权,与公开状态没有关系,都是一种使用;如果下载其他人的照片,且以盈利为目的进行使用,则涉嫌侵害他人肖像权。”来小鹏教授说。


就在几天前,在涉及视觉中国的版权争议中,有网友指出,不少体育明星、娱乐明星的照片被传到图片网站之后,也需要付费下载。


来小鹏教授认为,明星照片被传到图片网站,主要看明星与网站之间是否具有授权约定,“如果他人擅自使用且以盈利为目的,也会涉嫌侵害肖像权;有时还可能会涉嫌侵害明星的形象权问题。”同样的问题放到普通跑者身上,仅涉及肖像权问题,而不涉及形象权问题。


新京报编辑 张云锋 校对 郭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