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中国足协公布了关于对江苏苏宁队球员叶重秋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足协公告如下:


2019年7月13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17轮场序136场,江苏苏宁足球俱乐部苏宁易购队与上海上港集团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南京奥体中心体育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当事人情况说明及视频等,当比赛进行到第8分钟时,江苏苏宁队30号球员叶重秋在争抢球的过程中,蹬踹对方球员面部和胸部,致使对方球员受伤下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三条及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在自然停赛基础上追加如下处罚:


一、对江苏苏宁足球俱乐部苏宁易购队30号球员叶重秋予以停赛6场;

二、罚款人民币6万元。


此外,同样在本场比赛的第70分钟,江苏队11号球员谢鹏飞故意踢对方球员腿部,被裁判员红牌罚令出场。足协今日在其自然停赛基础上追加如下处罚:


一、对江苏队谢鹏飞予以停赛3场;

二、罚款人民币3万元。


新京报编辑 王希翀

来源:中国足球协会
原标题:关于对江苏苏宁足球俱乐部苏宁易购队球员叶重秋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