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球员杨旭向球迷致谢。资料图/视觉中国

 

新京报讯(记者 周萧)5月12日正式官宣解散的天津天海目前仍在处理善后事宜。昨天有消息称,天海方面要求球员们接受3、4月份降薪并放弃5月份工资。不过对于外界认为的“只有签了这份协议才能获得自由身证明”,业内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由于俱乐部已经解散,因此自由身证明对天海球员来说并非“刚需”。

 

在12日宣布解散后,天津天海于5月16日给球员补发了今年1月和2月的工资——发放这笔工资前,天海的欠薪已达4个月。对于新近流传出的这份《解约协议书》,有业内人士认为,天海在支付欠薪时向球员提出降薪并不奇怪,毕竟中国足协此前发布了降薪倡议书,并在建议中提出“本次薪酬调整的适用周期为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赛季各级联赛开始前一周”、“在双方约定的薪酬调整周期内,建议俱乐部与所有球员、教练员协商确定薪酬调整的幅度;建议参考比例为30%至50%之间”。虽然目前中超俱乐部只有大连人宣布降薪,但其他俱乐部也均正就此与教练、球员进行沟通。天海俱乐部告知球员的降薪时间、幅度均符合倡议内容。

 

由于这份《解约协议书》中有“甲方将向乙方出具自由身证明,并配合乙方完成转会相关手续”条款,外界认为这似乎意味着若不在协议上签字,则天海队员可能会拿不到自由身证明。但《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及转会管理规定》中第七条中明确提到,若俱乐部由于解散、破产或无力经营导致球队不能参加官方比赛的,其与球员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球员可以在最临近的一次注册期内转会。业内人士同时指出,“天海可能打包出手梯队”的意向同样受到这则规定的限制,因为已成为自由身的球员可以自主选择加盟球队,而非必须听从俱乐部意愿。若俱乐部拒开自由身证明,球员可以向中国足协申请仲裁,判定自由身身份。

 

新京报记者 周萧

编辑 韩双明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