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记者王真真)今日(1月1日)起,《湖北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根据办法以及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对毁坏铁路设施设备、防护设施,危害铁路通信、信号设施安全、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危害铁路安全等4类26种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新施行的管理办法中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两侧5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飞行器等低空飘浮物体;禁止攀爬、钻越、损毁铁路线路防护设施,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如若违法,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于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管理办法也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排放气体、固体、液体污染物或者废弃物、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若违反,由铁路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截至2016年底,湖北省营运铁路线达到4128公里(其中高速铁路1033公里),成为北京、上海、广州之后的全国铁路四大路网主枢纽之一。“十三五”末,湖北省铁路营运里程将超过6000公里,“十四五”中期,将突破800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