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庆滨)今日(1月16日),民航局发布《机上便携式电子设备(PED)使用评估指南》,用于指导航空公司验证和评估机上便携式电子设备的使用,《指南》将机上可使用便携电子设备进行了分类界定,规定了使用和管控程序。这是继去年9 月,民航总局放宽了对机上便携电子设备的管理后,又一次对机上便携电子设备出台行业规范。

  该《指南》对便携电子设备范围作出了规定,所谓便携电子设备,泛指可随身携带的,以电力为能源并能够手持的电子设备,例如,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电子书、手机、 视频播放器和电子游戏机等,类似这些,在不会影响飞机导航和通讯系统的情况下,经航空公司方面确定后均可开放使用。

  关于便携电子设备使用,《指南》要求,在开放机上使用便携电子设备前,航空公司需要明确可用的便携式电子设备种类、可用和禁用的飞行阶段、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存放保管和应急处置要求、可用和禁用的模式等。

  针对机上便携电子设备的使用和管控操作程序,《指南》还明确称,在飞行期间,当机长发现存在电子干扰并怀疑该干扰来自机上乘员使用的便携电子设备时,机长和机长授权人员应当要求其关闭这些设备;情节严重的应当在飞机降落后移交地面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并在事后向局方报告。当机上导航和通讯设备受到干扰或机组人员遇到紧急情况下达指令,机上全部便携电子设备(医疗类除外)必须禁用。在低能见度飞行阶段等特殊情况下,便携电子设备也有可能被要求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