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庆滨)昨日(5月29日),剑门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与华侨城西部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发行认购协议》,剑门旅游拟向华侨城西部投资定向发行2亿股股票,华侨城西部投资全部认购,认购金额总计4.8亿元。定向发行后,华侨城西部投资持有剑门旅游80%的股份,成为剑门旅游的控股股东。

  收购报告显示,本次收购全部采用现金方式支付,华侨城西部投资将认购价款划入剑门旅游本次定向发行专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据剑门旅游同日发布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专用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本次定向发行后,华侨城西部投资直接持有剑门旅游80%股份,为剑门旅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华侨城西部投资100%股权,为华侨城西部投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直接持有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华侨城西部投资实际控制人。由此,本次收购完成后剑门旅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收购前,剑门旅游的实际控制人是四川省剑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剑门旅游主营业务为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通过对剑门关景区景点的开发,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包括索道观光、观光车等服务。2017年5月在股转系统挂牌。其2017营业总收入0.29亿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51%,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05亿元,同比增长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