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寒假,山西稷山县的90后教师段晓康按通知到校连续加班。1月21日,学校安排他在校外就餐时,突发疾病猝死。事发后家属向稷山县人社局申请工伤,但该人社局不予认定。此后一年多间,法院三次判决该人社局重新作出认定,但该人社局坚持不予认定,认为其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岗位”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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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0485 1715天前起诉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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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猪粪的小女儿 1715天前可怜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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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衲法号贾不正经 1715天前权力的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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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济体 1715天前看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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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眼睛感觉 1715天前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岗位?真能扯,是非之心,智之端也!死按规定并私定范畴是智商问题。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法院都判决了,还能拒绝执行?周末在家里加班工作的人也多了去了,行工作之实,却为非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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