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北京,山东蓝翔侵犯主播肖像权案二审宣判,赔偿韩某某17万元。2017年,山东蓝翔技师学院在其网站用韩某某的肖像宣传其设立专业和招生事宜,被诉至法院。法院一审认定,蓝翔学校构成侵权,判令蓝翔学校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韩某某共计17万元。后蓝翔学校提起上诉。22日,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