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浙大学生犯强奸罪被留校察看”引热议。浙大称,鉴于司法部门认定努某系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节,故给予以上处分,关于网上反映努某相关情况,已启动调查。有评论认为,校方在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中选择“从轻处理”,谈不上“法外开恩”。但也有评论称,这是否经得起“类比正义”的拷问?(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