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针对家暴的定性和处置,广东拟立法草案已提交省人大审议。《办法》规定,目睹家暴的未成年人,是家暴受害人。此规定在该项立法上,开全国先河。此外,对相关家暴行为,有关机关不得以维持家庭关系等理由劝阻。家暴受害人可向有关部门,提出临时庇护请求,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