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上午,9家KTV公司起诉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垄断纠纷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原告认为音集协指定单位进行签约,并提出不合理的附加费用,构成垄断,提出直接与被告签订著作权作品《许可使用合同》、让被告提供KTV歌库正版著作权作品使用服务等诉求。音集协方面回应称已向法庭提交证据并陈述理由,以判决为准。当事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法庭调解。案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