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裁定“世越号”事故70%的责任由沉船所属公司承担。报道称韩政府处理事故共投入约5000亿韩元(约合30亿元人民币),政府认为游轮所属公司及前会长应对事故负责。法院称,公司方对游轮货物超重等问题负责,且事发后也未履行救助义务,需对沉船事故负70%的责任,由于该公司前会长已故,费用将由其子女承担。而海警未尽到救助义务,法院判定国家应付25%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