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0月29日新京报报道,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对外发布了《关于严格违规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资格管理等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规定严禁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要求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取消违规家庭各类保障房资格,并将信息记入不良信息档案,自取消资格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允许该家庭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及共有产权住房。

规范公租房行为再次被北京市政府提到如此的“立法”高度,足以表明政府对城市低收入家庭保障住房权益的重视程度,也表明政府对公租房市场乱象的整治决心。而且,此次出台《通知》对违规转租公租房的惩治力度或处罚成本比以往任何规定都要严厉,意在通过提高违规转租成本增强监管的威慑力,让违规转租公租房的家庭提高自律意识,增强对法规的敬畏意识,确保公租房申报的真实性,从源头上遏制公租房转租的乱象。可以说,北京市政府此次为全国整治公租市场乱象起到了表率作用,也提供了示范样本,值得全社会称道。

公租房作为城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保障住房,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意在让城市低收入家庭在城市住有其所,安心城市工作和生活,而如果出现公租房被转租出去的现象,除了一些特殊原因比如某些家庭为了工作生活方便,可能在离工作最近、或生活方便的地方再租房而让申报的公租房转租给别人的现象之外,它绝大程度上反映了公租房本身存在不少漏洞:或是申报公租房家庭本身不符合申报条件而申报,到手之后自己根本不居住而转租给别人从中牟利;或是申报机构相关人员与申报者相互勾结,让公租房成为一种暗地利益输送的通道;或是公租房本身制度设计存在疏漏,比如一些地方的公租房会向国有企业、重点企业倾斜,而这些企业的职工本来就有较好的待遇。这就导致保障性住房没有流向最需要保障的家庭,成了某种形式的企业内部福利。这应该是公租房发生转租的重要原因,无论是哪一种原因,都严重侵蚀了真正需要公租房家庭的利益,也浪费了有限的房产资源,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更加剧了房租市场的乱象,为一些房产中介兴风作浪创造了有利条件。

公租房转租乱象并不是今天才孽生的新鲜事,其实是一种老顽疾。而导致这种现象久治不愈的原因,就是违规处罚成本太低。

还有就是申报过程的监管缺位,导致分配环节出了问题或被扭曲了,让后面的严防死守存在较大困难;另外分配制度本身存在不合理、不公平的问题,最后还有没有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管全力,靠单一的房管或住建部门监管力量有限,监管信息也不灵敏,导致监管软弱涣散,同时对一些房产中介的网站推波助澜也缺乏必要的审核和整治。

由此,遏制公租房转租乱象,如何夯实监管才是基石,否则出台再严厉的政策规定都将无济于事,无法扭转公租房转租失范的秩序。从当前看,应重点从四方面入手:

首先是抓住关键源头,抓好公租房申报和申批环节的监管,将不符合公租房申报标准的家庭有效挡在公租房大门之外;同时加强多部门参与审核监管,彻底封堵单一部门审核不足或流于形式、甚至是故意进行暗地利益输送行为,消除分配环节的“猫腻”,为净化公租房市场营造有利条件。

其次是应该加强惩戒力度,建立社会立体监管体系,提高监管信息的灵敏性和及时性,提高违规转租、骗租的违法成本,让公租房违规转租行为无处遁形。可尝试信用联合惩戒的方式,消除以往单部门处罚措施有限、力度不大的局限性,提高多部门联合惩戒的威慑力;同时,除了进入个人征信“黑名单”之外,配以限制其乘着交通工具、限制银行信贷等惩戒措施,更为严厉的是取消终身申报公租房资格,真正让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弄虚作假的家庭不敢申报、让乘机借公租房捞取私利的无法得手。

此外还可考虑补贴改变方式,由过去实物租房向今后货币化补贴转化,即除了加强资质审核这条路之外,将来的住房保障工作应多采取货币化补贴方式,比如给低收入家庭发“租房券”,让他们到市场上自己租房。

而加大对房产中介的整治力度亦不能忽略,建立相应制度来约束房产中介向租房市场提供公租房信息的行为,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用取消房产中介资格、终身禁止行业准入来威慑房产中介,为公租房市场的健康发展扫清障碍。

财经评论人 莫开伟  编辑 陈莉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