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晓兰)11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出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问询函中载明,要求大名城在2018年11月9日之前,针对三季度报中的计提大额减值、委托贷款业务、应付款等方面做出书面说明。


根据大名城三季报中显示,该公司第三季度实现营收22.62亿元,环比下降31.72%;归母净利润-2.097亿元,环比下降192.05%。相较于营收,归母净利润出现大幅下降并且形成亏损的原因是公司融资租赁业务计提大额减值准备导致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高达3.80亿元。


因此,上交所要求大名城详细说明,计提大额减值的原因及其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此外,2018年上半年该公司仅确认4511.87万元资产减值损失,三季度却集中确认3.80亿元减值损失,因此,上交所要求,大名城结合融资租赁业务的经营模式详细说明前后出现较大反差的原因和合理性;同时,大名城须说明该业务的后续经营风险以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此外,半年报显示,大名城的委托贷款资产规模达到46.01亿元,规模较大。上交所要求大名城补充披露本报告期内委托贷款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主要客户、贷款额度、资金利率、期限、是否存在逾期以及三季报是否已充分评估该业务的减值迹象并计提减值准备。

 

另外,大名城在三季度报中表示,公司其他应付款为91亿元,占流动负债的31.11%,金额较大且从年初以来一直维持该水平。上交所要求该公司结合金控业务经营情况详细说明大额其他应付款形成的原因、对象和合理性。

 

2016年4月,大名城收购中程租赁100%股权,中程租赁主要从事融资租赁等类金融业务。交易对手方昊睿融兴等三家公司共同承诺,收购完成后,中程租赁2016年-201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亿、3亿、4亿、5亿元整,中植集团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上交所表示,大名城须结合融资租赁等类金融业务风险情况详细说明中程租赁本年度业绩承诺能否实现,业绩承诺方的资信情况以及该公司是否已采取相关措施以保障上市公司利益。


新京报记者 张晓兰 编辑 陈哲婉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