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王全浩)11月9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披露,证监会修订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后的监管问答,一是明确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要求。通过配股等非公开发行方式可以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的不得超过募集资金的30%;二对再融资的时间间隔限制作出调整,前次募资基本使用完毕的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不受18个月融资限制,但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新京报记者 王全浩 编辑 刘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