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露晓)12月1日凌晨,绍兴市柯桥区一便利店内发生劫持人质案件。12月4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分局获悉,两名人质被安全解救,犯罪嫌疑人当场被击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事发便利店内监控视频截图。    来源:柯桥警方


据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分局消息,12月1日0时47分,一便利店店员董某某向柯桥分局电话报警,称“有一男子携刀具在店里”。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店里有三个人,一名年轻男子孙某右手持刀,把刀架在一年轻女顾客张某某脖子上,另有一女店员董某某站在边上。

民警想要进入店内时,孙某叫喊着让民警出去,不然就要伤害人质。于是民警退到店外,一面劝说,一面请求增援。随后,柯桥派出所、巡特警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和120急救人员等赶赴现场。

由于该便利店是单出入口,店门为钢化玻璃,且从内部反锁,嫌疑人所处位置与店门又有一定距离,并且手持刀具抵住受害人脖子,民警判断,不宜强行破门,于是和孙某展开谈判。

至1日1时07分,孙某先提出要现金100万元,经过谈判,改为要求民警半小时内准备10万元人民币现金和1辆帕萨特轿车。1时16分,孙某突然情绪异常激动,用刀扎伤了人质张某某右侧大腿,并扬言,如果不满足要求,就要进一步伤害。

1时24分,孙某又将索要金额提高到20万,要求马上送到,而且必须由代驾司机驾车,经本人验证认可。2时33分,民警将筹集到的20万元现金通过门缝塞进店内,孙某清点后,要求代驾司机把车开到店门口的人行道上。民警多次劝其放弃犯罪,都遭到拒绝。

3时10分,孙某要求必须在3时20分前把车开至其指定的位置,否则就要伤害人质。3时17分,民警把一辆帕萨特轿车提供给代驾司机,司机按照嫌疑人要求把车停放在了店门口的人行道上。

现场指挥部判断,“现场情况已严重威胁到人质的生命安全,一旦嫌疑人劫持人质上车,后果将不堪设想。”于是当即决定,在确保人质安全的基础上,抓住嫌疑人打开店门到上车过程的时机,将其制服。

3时18分,孙某劫持张某某,胁迫董某某开锁出店门,并叫嚣让周边人员远离现场,逼董某某进副驾驶室,再将张某某推入后座,欲上车逃离。此时,狙击手按预案开枪,击中孙某左肩,两名人质获救。

经医院抢救,嫌疑人孙某于12月1日4时30分被宣告死亡。孙某系陕西人,24岁,10月中旬来到柯桥,属无业人员。

目前案件尚在进一步侦办中。


新京报记者 王露晓    编辑 张太凌    校对 陆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