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李玉坤)12月7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向西藏、四川、云南三省(区)下拨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6亿元,主要用于“11·3”金沙江山体滑坡堰塞湖灾害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等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需要,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和灾区社会稳定。


此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应急管理部牵头建立“11·3”金沙江白格堰塞湖灾害应急处置部际会商机制,紧急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派出2个由部领导带队的多部门联合工作组紧急赶赴灾区,指导和支持地方做好抢险救援和救灾各项工作。经过科学实施人工干预措施,堰塞湖于11月12日提前顺利过流,险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最大程度降低了堰塞湖灾害风险和灾害损失,实现了人员“零伤亡”目标。


目前,西藏、四川和云南三省(区)灾区受灾群众均已得到妥善安置,基本生活有保障,灾害损失评估、生产生活恢复、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正有序开展。


新京报记者 李玉坤  见习编辑 贾文程  校对 陆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