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 12 岁持刀弑母男孩被释引热议,让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再次进入公众视野。每隔一段时间,对未成年人犯罪和有关的刑事司法保护,都会扯动我们关于公平和正义的脆弱神经。


未成年人犯罪下降背后


在一场未来的核战争中,一架载着一群孩子的飞机被击落到一座荒岛。在这个没有成人的世界,一开始尚能和睦相处的孩子,后来分裂为两派互相残杀,并以此为乐。戈尔丁在《蝇王》里写出,野兽潜伏于人性之中。


小四是全家人的希望,但他喜欢上了“欺骗玩弄”他感情的小明,在牯岭街旧书市,他连捅了小明七刀。杨德昌把一个真实案例改编成电影,让人们唏嘘少年杀人事件的背面,残酷的青春和生而为人的无力。


少年的世界并不是一座伊甸园,真实的人间一直蛰伏在教室门口。


据世界卫生组织,每年全世界约 20 万起凶杀事件,发生在 10-29 岁青年中间,占全球凶杀事件总数的 43% ,是这一年龄人群的第四大死亡原因。但在大多数国家,这一数字近年已在下降。


数据显示,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现象,近年来也得到了一定的控制。1984 年以来,全国法院一年判处未成年犯罪人数曾高达 9 万多人。从 2009 年开始,未成年人犯罪数量逐年下降。《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2011-2020 年)》统计监测报告显示,2017 年,全国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为 32778 人,比 2010 年减少 35420 人,降幅达 51.9% 。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重为 2.58% ,比 2010 年下降 4.2 个百分点。



未成年人犯罪数量的下降,折射出国家对此类问题的重视。1982 年,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成立,十年之后,中国犯罪学学会才成立。从 2009 年开始,有关部门积极推动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目前,各地已经在县级地区普遍建立了“预青工作”机构。


但是,未成年人犯罪数量的下降,和未成年人口数量的减少也有一定关系。1980 年代以来,中国未成年人口规模不断减少。1982 年,中国有 4.1 亿未成年人,占总人口的 41% ;2015 年,中国未成年人口减少到 2.71 亿,占总人口的 20% 。


少捕、慎诉、附条件不起诉,这项针对未成年人涉罪案件的政策,同样为未成年人犯罪数量的减少出了一份力。2003 年至 2015 年,全国检察机关经审查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16 万余人,不捕率为 14.8% ;不起诉 5 万余人,不诉率为 4.4% 。而在 2017 年前 11 个月,全国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捕、不诉率已上升至 33.4% 和 18.4% 。



此外,还有大量未成年犯罪行为,因刑事责任年龄的有关规定,并未被纳入犯罪统计。


14 岁:一道刑责的分界线


根据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8 岁以下的人犯罪,不能判处死刑。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认为,低于 12 岁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是不可接受的。


这种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保护,是世界多数国家的共同做法,体现了“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目前,全球 48 个国家和地区和中国一样,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限定在 14 岁。原则上讲,在这些国家,只要不满 14 岁,无论犯什么罪,都不用负刑事责任。这一点广受诟病,尤其是在未成年犯罪呈现低龄化、暴力化趋势的当下。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我国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虽然,未满 14 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免于刑事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不用承担其他责任。依据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他们会追究一定的行政责任,这包括警告或者开除。《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的,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有危害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我国设有专门的工读学校和收容教养所。


不过现在,很多地方已经没有工读学校收容教养所,相关具体问题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由于师资匮乏、教师队伍不稳定、模式不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我国工读学校数量已降至不足百所,其中大多数处于勉强维持办学的状态。



未成年犯罪不完整家庭高发


未成年人误入歧途,不排除部分人确实具有危险的犯罪人格或是严重的心理问题,但有时这同样是一枚照妖镜,折射出家庭、社会存在的种种问题。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的报告显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0 日,全国法院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来自流动家庭的未成年最多,其次是离异、留守、单亲和再婚家庭。


2015 年发布的《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状况调查报告》显示,涉案未成年人中至少有 55.52% 的人未受到监护人或照管人的管教。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邵文虹在接受采访时曾指出,留守儿童犯罪率约占未成年人犯罪的 70% ,而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在长期的案例跟踪中也发现,留守或单亲家庭的背景,和成年后的暴力型犯罪有着密切关联。她接触的近十起死刑判决案件,犯人在童年都没有母亲陪伴,由爷爷抚养成人,成年后发生暴力犯罪。


很大一部分未成年人,他们虽然是社会的危害,但同时也是社会的伤口。这也是为什么,单纯以刑罚来应对未成年犯罪,有时候看起来像是推卸责任。



青少年犯罪领域专家 Marvin Wolfgang ,对费城的青少年犯罪进行了长达十余年的调查研究发现,大多数青春期越轨的青少年在成年时已改邪归正,只有 6% 的青少年成为累犯。让所有曾误入岐途的青少年,都接受本该针对那 6% 群体的惩罚,似乎显得不太宽容。而且,普遍通行的观点是,年龄的大小会影响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无论在情感、心理还是智力等方面,未成年人都还没有发育成熟。


但是,大量犯罪调查结果也表明,初次犯罪的年龄越低,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和危害性就越大。李玫瑾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犯罪年龄越小,重犯率越高,会超过 1/3 ,比如 12 岁左右出现违法,进行多次盗窃或系列抢劫的话,这种孩子基本都会以犯罪为生。”


这两方面或许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每当青少年恶性犯罪事件发生,舆论总是呈现出两极分化,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



数据新闻编辑 李媛 新媒体设计 陈冬 校对 陆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