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建)今日(12月26日)晚间,新京报记者从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住建局)主管的衡阳市房地产协会获悉,衡阳市执行了一年《关于规范市城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通知》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暂停执行。

 


据衡阳市房地产协会消息称,衡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与住建局于12月9日联合印发的最新政策显示,该市发改委和住建局于2017年12月15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市城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规范衡阳市城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发挥了较好作用,达到了预期目的,由于目前衡阳市房地产市场已出现理性回归,销售价格也较为稳定,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1月1日起,暂停执行上述《通知》。

 

记者通过查阅衡阳住建局官网获悉,2017年12月15日衡阳下发的《关于规范市城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通知》主要内容为,开发企业合理制定销售价格,商品房销售申报价格须真实合理,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开发企业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在衡阳房产交易服务网上向社会公布,公布价格为该楼盘最高价格,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在实际销售中突破监制价格买卖。

 

据了解,衡阳市位于湖南省南部,是京广、湘桂铁路的交点,为湘南水陆运输中心和沟通南北的交通枢纽。现辖衡南、衡阳、衡山、衡东、祁东5县,常宁、耒阳2市,南岳、雁峰、石鼓、珠晖及蒸湘5区。是湖南的第二大城市。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袁秀丽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