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现场。图片来源:柳州交警


新京报快讯 针对此前媒体报道的“女子因扶老人被撞至重伤后死亡”一事,广西柳州市委政法委微信公号1月14日发布通报称,2018年12月30日5时许,柳州市柳江大桥发生一起一辆白色轿车撞倒三人后逃离现场,致2死1重伤的严重交通事故。2019年1月12日凌晨4时许,在事故中被撞成重伤的卢某某,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组织人员到柳州市中医院看望受伤群众;柳州市和城中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也及时前往柳州市公安局交通犯罪侦查大队了解交通事故的详细情况,走访事故发生现场有关证人,调取现场监控视频。现将初步调查核实的交通事故现场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取现场视频监控情况


因当时还是凌晨,天气阴沉昏暗,还下着雨,所以两次交通事故的视频监控比较模糊。


2018年12月30日5时许,一辆电动车和一辆自行车相撞,电动车驾驶人随后坐到路边,被撞的自行车主躺在马路上。


这时,从马路对面走过来一名人员。随后,一名骑电动车的人员停下来查看。然后,又有一辆电动车下来两人,走到事故现场,其中一人拿出手机拨打电话。现场一名人员将衣服脱下并盖在躺在地上的自行车主身上。一人将衣服脱下给对方,对方没有接。另外一名人员将衣服脱下来给了对方。


盖衣服的人员一直蹲在自行车主身旁,其中一人站在旁边。另外两人在路边站着。这时,一辆白色小轿车冲进现场,撞倒了在场人员3人。


二、事故发生时经过现场的群众郭某某证言


2018年12月30日5时30分许,我与女朋友(现不在柳州)途径柳江大桥时看到一辆自行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当时的两位当事人一位阿姨和一位阿爷都受了伤。看到事故发生后,我参与救助并拨打了120救助电话,一起参与救助的还有一名快递阿叔(韦某某)和一名阿姐(卢某某)。当时阿姐将身上的羽绒服脱下来盖在受伤的阿爷身上,随后我将自己羽绒服脱下来给阿姐,但是阿姐看到我是学生拒绝了羽绒服。不过,快递阿叔韦某某将自己的羽绒服脱下给了阿姐,阿姐接受了快递阿叔的羽绒服。阿姐和阿叔一直呆在受伤老人的身旁,阿姐是蹲着的,阿叔是站着的。这时一辆白色小轿车快速冲了过来,撞向老人和阿叔、阿姐,我与女朋友当时在路边没有被撞到。我马上拨打第二个120救助电话。


三、事故发生时经过现场的群众黄某某证言


2018年12月30日凌晨5点40左右,我与当事人卢某某共同乘坐一辆白色大众小汽车从柳南赶往城中方向。经过柳江大桥时,我们看到桥上对面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发现有一老人躺在地上动不了,站不起来。当时正下着雨,天气特别冷。我朋友卢某某要求停车下去帮扶一下,就从车尾走过对面马路去扶那个躺在地上的老人。我看着她过去扶了老人后,我才开车过桥到前面一点的红绿灯处停车等她。几分钟后,我回到现场就找不到她了,发现老人还在那里,我没有看到我的朋友卢某某,我就沿着桥面找了一下,还是没有看见她。之后,我第二次又回到现场,看见交警还在那里。我就问了交警,交警同志说后面发生了二次事故,送了两名伤者去了中医院。之后,我马上赶到中医院,发现我朋友卢某某被撞成重伤正在抢救中。


目前,市、城区相关职能部门还要对“12.30”交通事故中有关人员行为是否属于见义勇为进行进一步的深入调查核实。一旦核实清楚有关人员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将按照《柳州市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暂行办法》有关程序予以申报确认,并进行表彰奖励。


编辑 戴玉玺

来源:广西柳州市委政法委
原标题:城中区委政法委通报柳江大桥“12·30”交通事故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