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璐)全国检察长会议1月17日在北京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表示,中央编办正在审批省以下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指导意见。省级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1月份到位,市、县级院不超过3月底。内设机构的名称要统一、规范,不能五花八门,让群众、社会摸不清、看不透。


2018年,“内设机构改革”是全国检察系统的关键词之一。日前,最高检改革后的内设机构全新亮相,包括十个检察厅。张军在会上表示,通过检察机关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总体布局将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并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行使将进一步优化。


“高检院内设机构改革已经落地,省以下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指导意见中央编办正在审批中。”张军称,截至去年底,15个省级院正式报送了改革方案。要进一步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无论是三级联动还是逐级推进。按照《关于推进省以下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省级检察院要在2019年1月前形成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市级检察院、基层检察院要在今年2月前形成内设机构改革方案,3月底前基本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


此前,机构设置不合理、名称不统一、运行不规范问题,一直困扰检察工作。张军称,内设机构的名称要统一、规范,再不能五花八门,让群众、社会摸不清、看不透。


此外,张军还表示,新的一年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针对各地普遍反映的检察官动态管理问题,高检院正在抓紧研究管理办法,今年包括高检院在内,各级院都要抓实不符合条件的员额检察官退额,同时符合条件的补进来,让入额的检察官有压力,让制度有活力。


新京报记者 张璐 编辑 吕银玲

校对 郭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