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陈鹏)1月22日,记者从银保监会获悉,宁波银保监局〔2019〕1号行政处罚书开给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简称邮储银行宁波分行)。


行政处罚书显示,邮储银行宁波分行2017年代理网点销售的保险产品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中,存在销售人员对保险产品保障年限、现金价值、收益等情况介绍与保险条款不一致,制作并使用与保险条款不一致的保险宣传资料的行为,涉及保单5件。


针对邮储银行宁波分行销售误导的行为,宁波银保监局责令其改正,并罚款13万元。


新京报记者 陈鹏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