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赵昱)1月23日,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已获得上交所反馈。本次债券拟发行金额80亿元(人民币,单位下同)。


本次债券的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及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显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据了解,新城控股此前于2018年6月6日和9月7日分别获准发行47.27亿元和21.60亿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存续的公司债券。


新城控股指出,本次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该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和现金流。2015年、2016年、2017年以及2018年前三季度,新城控股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235.69亿元、279.69亿元、405.26亿元和247.9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8.36亿元、30.19亿元、60.29亿元和31.21亿元。 


此外,2015年、2016年、2017年以及2018年前三季度末,新城控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9.54%、84.14%、85.84%和88.51%。


对此,新城控股认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需要资金量增加,导致公司整体负债上升。除非受重大市场波动影响,鉴于公司拟开发项目、在建项目和已完工项目大多处于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市场需求稳定,变现能力较强,因此公司偿债能力基本保持稳定,对利息支出的保障能力较强。


新京报记者 赵昱 编辑 武新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