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朱玥怡)1月28日,新京报记者自上海清算所获悉,时隔两月,大型房企阳光集团对其2018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再次做出变更,理由是“存在重分类错误”。


1月25日,记者两度致电福建阳光集团,未获接通;随后致电其母公司阳光控股,电话转接至相关负责人后未获接通。记者于25日向阳光控股接电人员提供的公司邮箱发送采访提纲,截至28日未获得回复。


福建阳光集团为阳光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阳光控股为“世界500强”企业,位列2018年《财富》榜单464位。近年来,阳光系大举扩张,引发市场关注。相比于更正前,阳光集团更正后的合并现金流量表显示,其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降低了三十亿规模。


阳光集团在公告中称,本次更正,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也不影响本公司的 偿债能力及债务偿付资金安排。本公司对上述报表更正给投资者带来 的不便深表歉意。 


1、时隔两月再次变更


1月28日,新京报记者自上海清算所获悉,根据阳光集团发布关于再次变更2018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公告。这是继两个月后其再度对同一份财报做出变更。


阳光集团公告称,其于2018年10月3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定向披露了2018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经事后审查,公司发现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按照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有误。


2018年11月15日,阳光集团发布了《关于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更正的公告》,对上述报表的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科目进行调整,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了公示。


根据阳光集团最新公告,2018年12月,阳光集团经公司内部再次会计核查,发现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将一部分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计入了“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科目,“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与“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存在重分类错误,因而对报表的“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与“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各项内容进行调整。


阳光集团此次更正的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显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期末数由4357653773.58更正为1767403773.58;“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期末数由0更正为2590250000.0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期末数由3246322500.00更正为3146572500.0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期末数由-78807063.19更正为20942936.81。


披露的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由54813035,005.41更正为51552103,805.13;“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由2796090,089.50更正为6057021,289.78;“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由57929267598.98更正为57829517598.98;“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由5135024433.43更正为5234774433.43。


2、高速扩张引关注


据阳光集团二度更正后的2018年三季报,集团营业总收入488.8亿元,净利润16.72亿元,资产总计266.55亿元,负债合计202亿元,负债率为75.78%。


福建阳光集团为阳光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阳光控股官网介绍显示,其为“世界500强”企业,位列2018年《财富》榜单464位。


据阳光集团去年12月发行中期票据的募集说明书,阳光集团为主营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的多元化综合性集团,主营业务可分为房地产开发、商品贸易及教育三个主要板块及其他;房地产开发为其最主要的营业收入及利润来源,由下属上市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2018年前三季度,房地产板块营收占比超过50%。


此前于2018年12月7日,阳光集团发行的2018年第一期中期票据“18福建阳光MTN001”上市流通,该中期票据发行总额4亿元,票面利率7.50%,债券期限为三年。据阳光集团公告,此次中期票据4亿元拟全部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不用于发行人房地产板块相关业务,募集资金不涉及房地产用途。


据阳光城官网消息,2018年9月21日,阳光城销售额首次突破千亿,成为房企千亿俱乐部的新晋成员。作为集团业绩贡献支柱的阳光城,近年因其背后高存货、高负债、高质押担保“三高”并存的发展扩张模式频受关注。


前述阳光集团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显示,阳光集团将存货规模大幅增加归因于公司处于房地产高速发展阶段,并坚持实施“高周转、低成本”的运作模式,从而导致相应土地储备、在建项目及已完工项目规模持续增加。


据说明书数据,阳光集团近三年来资产负债率都在80%以上,“保持相对稳定但整体偏高”;考虑到房地产行业特性,即流动负债中的预收款项数额较大,从而扣除预收款项后的负债占总资产的比例依然接近80%,2018年前三季度为79.52%。


阳光城2018年半年报显示,其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53.90亿元,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802.35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阳光城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达407.87%。


阳光集团在说明书中披露其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主要融资方式为银行贷款、信托融资、房地产基金合作等,并表示在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和探索创新融资模式。


资产证券化即为一例。去年11月和12月,阳光城接连两次进行基础资产证券化融资,即以阳光城及下属子公司项下房地产项目在销售过程中形成的购房应收款为基础资产,以上述基础资产发行相关产品进行融资,两次融资总额合计不超过70亿元。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去年12月接受新京报采访时曾表示,近期房地产行业政策仍是收紧态势,导致了房地产企业将基础资产证券化的行为,相对来说,资产证券化获得审批通过的可能性更大;阳光城近两年积极拿地,扩大规模,而房地产销售降温,给阳光城造成的压力较大,也要求阳光城不断扩展融资渠道。


新京报记者 朱玥怡 编辑 程波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