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官方微信,近日,安徽省政府批复《阜阳市颍泉区非法火纸作坊“2018•3•28”较大中毒事故调查报告》,同意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和性质的认定、对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


2018年3月28日22时左右,位于阜阳市颍泉区行流镇邵营村一处火纸作坊,在抽排污水过程中发生一起中毒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合人民币126万元。


调查报告认定


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不具备安全作业知识的村民,在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且无任何劳动防护情况下,盲目进入聚集大量有毒有害气体的有限空间作业(施救),因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中毒致死。事故的间接原因为:基层安全网格化管理“宽、散、乱”,相关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未认真组织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等工作,安全责任体系不健全,从而造成的一起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报告提出


对事故责任人王运礼因其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相关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等7名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和诫勉;责令行留镇政府向颍泉区政府作书面检查,责令颖泉区环境保护局向颍泉区政府作书面检查。


调查报告要求


阜阳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并落实辖区内“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职责,织牢织密“打非治违”安全责任体系;综合运用电力监测、视频监控、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强化打非治违工作力度,扎实做好“僵尸企业”、“关闭停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构建危险有害因素辩识体系,彻底清理和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结合事故案例,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相关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升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身应急处置的水平和能力。


编辑 刘佳妮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官方微信
原标题: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结案阜阳市颍泉区非法火纸作坊“2018•3•28”较大中毒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