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21日上午,北京三中院召开了“涉道路交通刑事民事案件”新闻通报会。


图片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摄影:秦喆 


北京三中院辖区地域广阔,外来人口较多,交通四通八达,加之近年机动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加,不论是刑事领域内的涉道路交通犯罪,还是民事领域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均呈现较高态势。2016至2018年,三中院共审结涉道路交通刑事案件406件,判处犯罪人员409人;其中,危险驾驶罪案件(即醉驾案件)328件,交通肇事罪案件74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4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案件受案收案1648件,其中,2016年收案468件,2017年为528件,2018年则达到652件。


涉道路交通刑事案件特点


在涉道路交通刑事案件中,一是涉道路交通刑事案件数量基本稳定,危险驾驶罪案件数量最多、占比最大;二是涉道路交通刑事案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人员中,超九成为男性;三是相关案件造成的危害后果较为严重,交通肇事案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共造成七十余人死亡,伤亡人员远超案件量;四是被害人一方获得实际赔偿的情况相对较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并解决赔偿问题的案件数量接近五成;五是交通肇事罪案件中,事故车辆基本上都购买了保险,保险公司参与赔偿的情况并不鲜见。


涉道路交通民事案件特点


在涉道路交通民事案件中,一是案件审理整体表现为“两难一长”,调解“难”、审理“难”,且涉及专业问题的鉴定导致审理周期较“长”;二是事故后果呈现“双向损害”态势,652件该类案件中,547件造成人身损害,其中309件导致了被告人伤残或死亡;三是死亡、伤残损害赔偿标准整体趋于“城镇化”,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村户籍居民遭受人身损害,原则上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金;四是司法鉴定适用率较高,超五成案件启动了司法鉴定程序;五是担责事由“多样化”,机动车担责事由包括未尽安全注意义务、超速、醉酒驾驶等;六是保险保障作用有待提升,超两成案件未能赔付,近五成案件需当事人额外赔付。


编辑 刘佳妮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原标题:北京市三中院:涉道路交通刑事案件犯罪人 男性超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