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左燕燕)2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组织本市轨道交通、长途场站运营单位、安检单位,对日常安检工作中查获的乘客自弃禁带物品开展集中销毁活动。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本次集中销毁地点位于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公司昌平处置点,共计销毁催泪喷射器、杀虫剂、发胶、摩丝等安检查获的易燃易爆类禁带物品2.7吨。


图为销毁现场。警方供图

 

据介绍,目前全市共开通轨道交通车站383座,长途场站7座,共有安检点位920个,配备安检员2万余名。自2008年本市轨道交通启动安检以来,累计安检乘客138.24亿余人次,安检物品128.97亿余件次,查获禁限带物品195.86万余件。

 

2018年,全市轨道交通、长途场站共安检人员20.58亿余人次,安检物品16.41亿余件,查获禁限带物品325653件(其中刀具类89777件,易燃易爆物品209667件,军警用具类801件,其他25408件),环比2017年上升7.39%,先后组织销毁禁限带物品8.8吨。有315人因携带违禁品被依法处罚,28人因拒不接受安检,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阻碍执行职务或寻衅滋事被依法处罚。

 

公交总队副队长林刚表示,国家《反恐怖主义法》、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均明确规定轨道交通车站、公路长途客运站应对进站人员、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条例》第41条规定:禁止携带枪支弹药、弩、匕首等管制器具和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进站乘车。

 

除了枪支弹药、管制器具以及易燃易爆、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依法禁带物品外,北京公交警方提醒乘客,一些含有易燃物质或者采取压缩罐装的日常用品,也被限制带入地铁,比如发胶、摩丝、光亮剂、杀虫剂、空气清新剂、香水、白酒、打火机等。


新京报记者 左燕燕

编辑 潘佳锟 校对 陆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