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19日批准一项法律,将从本月开始禁止在儿童收视的黄金时段播放“垃圾食品”广告。

  韩国卫生、福利和家庭事务部发表声明称,根据韩国政府当天在内阁会议上批准的这项法律,在每日下午5时到晚上7时的儿童收视高峰时段,电视上将不得播放高热量、高糖分、高盐分、低营养的食品广告。此外,任何时段播放的儿童节目中也不得插播此类广告。  

  这一禁令涉及的食品包括汉堡、比萨饼、方便面、快餐、碳酸饮料、巧克力、糖果和冰激凌等。

  韩国政府表示,在上述措施生效后,政府计划评估其在减少儿童肥胖率等方面产生的效果,为在未来出台其他限制“垃圾食品”的措施作参考。韩国政府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在儿童电视节目插播的广告中,有三分之一是食品广告。

  (马晶)

  ■ 现状  

  美尚未立法限制类似广告  

  大多数发达国家均已立法限制“垃圾食品”广告。  

  挪威和瑞典全面禁止在电视上播出“垃圾食品”广告。英国禁止在针对10岁以下儿童播出的电视节目中插播“垃圾食品”广告。澳大利亚禁止在针对学龄前儿童的电视节目中插播“垃圾食品”广告。

  法国2009年颁布新法律,要求“垃圾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在其播出的广告中作出警示,提醒民众不要在两餐之间吃零食,告诫消费者尽量减少吃含高糖分、高盐分的食品以及要加强锻炼等,否则将向国家健康基金会交纳相当于其广告预算百分之一点五的罚款。

  不过,美国目前尚未出台限制“垃圾食品”广告播出的法律。

  (马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