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驳回三联集团上诉

 本报讯 (记者田丛)*ST三联股权纠纷终于落幕,国美获胜。昨日,*ST三联发布公告称,最高院对三联商社2700万股股权之拍卖合同纠纷案的审查已终结,驳回三联集团上诉,维持原裁定。这意味着,国美对*ST三联的控股权合法有效。

 这场纠纷得从两年前说起。2008年2月,国美间接通过拍卖取得三联商社2700万股股权,取代三联集团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08年12月,三联集团认为该次拍卖存在多处疑点,将国美电器、山东龙脊岛建设公司、中信银行济南分行等告到山东省高院,要求法院认定国美竞拍所得的2700万股股权违法,并索赔5000万元。2009年3月,山东省高院作出裁定,驳回三联集团起诉。三联集团不服,上诉至最高院。

 根据公告,最高院对此案的裁定结果是“驳回三联集团上诉,维持原裁定”。由于这一裁定为终审裁定,也意味着轰轰烈烈的*ST三联控制权之争终告落幕。

 昨日,*ST三联开盘即封死涨停,报收6.91元。该公司方面表示,因与三联集团及下属公司的债权债务清理工作无法在原定年报披露日(3月12日)之前完成,将延期至4月10日披露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