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历时两天半的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等人涉黑案二审庭审15日在重庆高院结束。在庭审中,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一审判决中关于文强犯强奸罪部分。在上诉人文强最后陈述后,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在昨日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部分的法庭辩论中,文强是否应当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文强收受财物是否存在具体请托事项、部分受贿事实的认定等成为庭审的焦点。

  文强在自行辩护时承认,赵利明春节期间给其送过一些钱物,也通过妻子周晓亚收取了赵利明财物。但其辩称,他也送过赵利明一些东西,在他看来,他和赵利明之间的经济往来是正常的人际交往。

  文强的辩护人认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数额是一定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另外还要考虑是否存在从轻或减轻量刑的情节。

  针对是否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问题,检察员认为,文强受贿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不论是下属,还是黑社会;不论是在家中,还是在办公室;不论钱多钱少,都来者不拒,其行为丧失了国家公职人员的职务廉洁性。文强犯罪情节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一审死刑判决,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

  鉴于案情重大,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