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网络调查两节加班费,无加班费网友多表示消极怠工

   本报讯 (记者朱燕李超)节假日期间,“加班费”问题成为热议话题,其中不少人表示加班费不能如愿拿到。为此本报进行了网上调查,其中有87%的网友表示没有加班费。

  87%被调查者没有加班费

  参与本报新京报网调查的网友中,超过一半表示两节加了班,但其中有87%的网友表示没有加班费。

  对于“如果没有领到加班费,会怎么办?”有70%的人表示会采取消极怠工的方式来反抗,6%的人会去单位协商或者向有关方面反映。此外,还有3%的被调查者表示会选择辞职。

  餐饮交通行业加班多

  此外,记者还对不同行业的市民进行了采访调查。调查显示,两节期间加班1至2天的现象比较普遍,也有国庆7天全部需要加班的。加班员工主要集中在餐饮、美容美发、交通运输等单位,但加班费支付情况也各有不同。

  其中,不少用人单位并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有的单位以发放“过节费”和礼品的方式代替加班费。

  多名市民表示,从来没有拿到过法定的三倍工资。被调查者中,只有一名供职于某跨国企业,担任经理职务的王先生表示,公司会按照3倍的标准支付其加班费。

  讨要加班费需保存证据

  据了解,近年来因加班产生的劳动争议,在劳动报酬争议案中已超过20%。

  法律援助工作者吴建鑫表示,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应该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提起劳动仲裁的时效一般不超过一年,也可以提起诉讼。吴建鑫说,不久前,最高院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追索加班费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证据,应由用人单位提供。

  ■ 个案

  销售员“加班”没有加班费

  本报讯 在采访调查中,未按3倍标准拿到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市民,相当多属于工作时间灵活、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单位。

  刘女士供职于朝阳区一家商贸公司做销售,公司为了多完成业务,安排她在两节期间约见客户。但她提出加班费时,遭到公司拒绝,公司的理由是,原劳动部和北京市均规定了不定时工作制度,不适用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规定。

  采访中,多名不定时工作制单位的员工表示,节日工作是应单位要求。

  ■ 法规

  不定时工作由劳动部门审批

  不定时工作制度是原劳动部规定的,规定的依据是劳动法第39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西城法院法官王辉表示,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人员索要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不多。不定时工作制主要是一些企业高管、推销人员以及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等,王辉介绍,用人单位并不能擅自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而应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批。

  ■ 律师观点

  不定时工作制也应有加班费

  昨天,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表示,根据常理来说,不定时劳动制的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可以安排倒休,可以不支付加班费。但法定节假日是法定的,还是中国最基本的民俗,是民俗习惯和欢乐的时间,错过时间不可弥补,所以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有加班费。

  从法律上说,劳动法第39条规定了“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这条只是赋予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规定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并没有赋予劳动行政部门规定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问题。

  而且,第39条规定的只是企业不能实行第36条、第38条的情况,并没有说不能实行第40条的情况。所以,原劳动法第40条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应该安排劳动者休息,与不定时工作制没有关系。如果劳动法规定第40条有例外,那么第39条就会写明。

  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不定时员工节假日加班费,只是明确规定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方法,并明确规定法定节假日应当安排休息。在这样的情况下,原劳动部规章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不定时工节假日加班费不妥。

  员工应可自主休息

  昨天,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认为,不定时工作制没有加班概念是基本的原则,因为不定时工作制一般由员工安排时间,而且适用范围很窄,一般是企业高管等,员工有很大的自由来支配自己的时间,一般是工作两三天,休息一二天。不存在加班,自然也不存在加班费。

  ■ 相关链接

  上海深圳不定时工作有加班费

  据了解,各地关于不定时工作制法定节假日是否有加班费的规定并不统一,上海和深圳均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的规定支付工资。原劳动部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