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各级部门治理低价广告招徕游客问题;重点打击强迫购物、价格虚高

   据新华社电 国家旅游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按照法定授权,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整治“零负团费”等严重影响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

  记者5日从国家旅游局获悉,为加强监督管理,国家旅游局要求对各地区、各重点城市和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治理,使“零负团费”、“挂靠承包”、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欺诈和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质监执法机构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开展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

  国家旅游局要求,针对“零负团费”形成的原因、关键环节,要加强与工商等部门协作联动,集中力量检查治理以低价旅游广告招徕游客问题,鼓励社会各界举报发布不实旅游广告行为。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摈弃低于成本的旅游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抵制旅游商店、旅游景区严重质价不符和高价格、高“回扣”经营行为。

  治理旅行社租借许可证行为

  国家旅游局要求加强合同监管,制止欺诈消费和强迫消费。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不依法签订旅游合同和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从快查处有关欺诈、强迫游客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行为,重点是打击强迫购物、价格虚高和假冒伪劣等严重损害游客权益的违法行为。

  国家旅游局还要求全面治理旅行社部门承包、挂靠经营。对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对旅行社除接待委托和招徕委托外准许或者默许其他企业、团体或者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对旅行社准许其他企业、团体或者个人以部门或者个人承包、挂靠的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转让、出租、出借、受让、租借许可证等行为,坚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