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以为文章是登在杂志上;作者师永刚称,按大陆惯例审稿即授权

 本报讯 (记者姜妍)今年是三毛去世20周年,两本和三毛有关的图书《三毛1943-1991》和《三毛的最后一封信》年初时相继出版。前一本在宣传时强调是三毛家人唯一授权的三毛传记,而后一本书里则刊登了三毛写给作者眭澔平的一封信。

  昨日,三毛的弟弟陈杰告诉记者,三毛家人从未授权出版过《三毛1943-1991》一书,而眭澔平这本书的信件刊登也涉及侵权行为。对此,《三毛1943-1991》一书作者之一的师永刚称,陈杰看过书稿,按照大陆惯例,这就是默认授权的表示。

  2005年,师永刚曾与台湾作者陈文芬合著了《三毛私家相册》一书。6年后,他把这本书重新拆分成了三本书,其中有一本就是《三毛1943-1991》。这两本书上都印了“独家授权”的字样,近期,师永刚又将推出《三毛台北地图》一书,他在微博上宣传该书时也强调是继《三毛1943-1991》后,再次获得三毛家人授权的图书。

  ■ 各方说法

  三毛弟弟 接受采访以为要登在杂志上

  三毛的弟弟陈杰告诉记者,在2004年底接到师永刚电话,师托两名台湾记者对三毛大姐陈田心和陈杰做采访,说是需要登在某本杂志上,并向自己索取了部分三毛的图片,一并刊登使用。2005年,陈杰说自己给师永刚发传真,特意强调所提供的28张图片只供杂志一次使用。后来师永刚把写好的文章内容给自己过目,“我也一直以为是稿子,还想这期内容好厚哦。”陈杰说,后来得知师永刚相继出书,但完全未经同意或授权。

  另外,陈杰也提到三毛家人曾要求眭澔平不要刊登三毛写给他的信件,但是眭澔平并没有听取,并且在多次采访里,称自己是三毛“最后的爱人”。陈杰说,这种说法其实也并不妥当。

  师永刚 家人审稿按大陆惯例认为有授权

  师永刚回应称,此事源于双方对授权一事有误解,“我出版《三毛私家相册》,陈杰看过稿子,也提过基本修改意见,还带着采访者去三毛生前到过的地方参观,并提供图片协助。按照理解,我们认为这表示他已经授权。”他说目前他也和三毛家人在积极沟通,看中间问题出在哪儿。他说,在大陆,按照惯例会认为经由已逝传主家人审过的稿子就是有授权的。

  记者联系到另一位作者陈文芬,她称在出版《三毛私家相册》时,曾向师永刚建议宣传文字为“一群三毛粉丝的集体行为”,她说,“三毛家人知晓出书,并不等于授权。”

  第三方律师 授权需要有行为表示

  中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穆晓军表示,传记授权不是默示的方法,对方没告侵权,不代表就获得了授权。授权需要有行为表示,要么有委托书,要么有在明确目的后的行为表示。

  穆晓军同时表示,眭澔平只是拥有三毛书信的物件所有权,但是书信内容中涉及个人隐私的部分,他是没有权利暴露给公众的,这样等于侵犯了隐私权。是否构成侵权,需要根据书信内容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