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快讯(记者 廖爱玲 通讯员 郭飞)购买售价300元的玫瑰花,包装费却高达366元,包装的价格比花价还高。通州工商分局今天通报一起投诉,因花店未明示价格,最终退还了366元的包装费。
  
  据介绍,家住通州梨园的付先生在周末七夕节当天被花店狠狠“宰”了一刀。他在梨园一家花店为妻子定了一束名为“真爱99”的99朵玫瑰花束,这是店员推荐的,画册显示这束花除了99朵玫瑰,还有黄莺、满天星作为陪衬,标价300元。
  
  结果等付先生来花店取花时,店员却收取了666元,并解释说“花是300元,但包装单收费的,里面包绵纸,外面包皱纹纸,还有蝴蝶结和玻璃纸,加上花的价格,一共666元”。
  
  感到受骗的付先生到通州工商分局梨园工商所投诉,工商人员当即约见花店负责人,了解得知,花店在付先生交定金前并没有告知还要额外收取包装费,同时其对外公示的鲜花价格是300元而不是666元。工商部门指出,花店未尽到告知义务,理应按公示价格履行约定,经调解,花店退还了付先生366元所谓的包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