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大股东提款机”,前董事长被认定三年内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

 本报讯 (记者刘夏)“大股东提款机”亚星化学立案调查已出结果。8月31日晚间,上证所宣布对亚星化学予以公开谴责,并认定其前董事长陈华森三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经上证所查明,亚星化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关联交易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等违规行为。

  此外,其现任董事兼总经理唐文军、前董事兼董秘汪波、董事王志峰、前董事兼财务总监张福涛、前董事刘建平、副总经理杨雷、崔焕义也被公开谴责。

  2010年11月,亚星化学公告,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被查出包括大股东占款等多项问题。其后,公司董事长、董秘、财务总监集体辞职。

  据了解,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乃亚星化学第一大股东,持有1.26亿股,占比39.84%。亚星化学曾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供其贴现使用。